通知公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10月22日(星期二)举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一)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助企一站式服务工作的专项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报告。
二、参加人员
1.出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市人民政府一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一名负责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港区管理办公室、张家港生态环境局一名分管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市级机关工委负责人;苏州市人大代表3名、张家港市人大代表5名;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2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三、时间地点
请参会对象于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1:30前,到市人大楼二楼常委会会议室参加会议。
请市融媒体中心安排记者参加。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