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3月23日(星期六)举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一)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三)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安排(草案);
(四)审议《张家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张家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的决定(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参加人员
(一)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监察委员会一名负责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家港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分管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市级机关工委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三、时间地点
请参会对象于3月23日(星期六)上午9:15前,到市人大楼二楼常委会会议室参加会议。
请市融媒体中心安排记者参加。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