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11月28日(星期二)举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一)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二)审议2023年度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名单(草案);
(三)审议《张家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
(四)审议《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实施办法(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结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二、会议对象
(一)出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市人民政府一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一名负责人,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一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市级机关工委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三、时间地点
请参会对象于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2:00前,到市人大楼二楼常委会会议室参加会议。
请市融媒体中心安排记者参加。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