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9月27日(星期三)举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五庭协同”案例研究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对象
(一)出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市人民政府一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一名负责人,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财政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一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市级机关工委负责人;苏州市人大代表3名、张家港市人大代表5名;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2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三、时间地点
请参会对象于9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前,到市人大楼二楼常委会会议室参加会议。
请市融媒体中心安排记者参加。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