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7月28日(星期五)举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一)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预算安排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对象
(一)出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市人民政府一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一名负责人,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发改委、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人才办、工信局、公安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张创投集团、税务局、保税区财政局一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市级机关工委负责人;苏州市人大代表3名、张家港市人大代表5名;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2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三、时间地点
请参会对象于7月28日(星期五)下午2:00前,到市人大楼二楼常委会会议室参加会议。
请市融媒体中心安排记者参加。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