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3月9日(星期二),举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一)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二)审议《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对象
(一)出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一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一名负责人,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张家港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一名负责人;塘桥、南丰镇人大和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市级机关人大工委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
三、时间地点
请参会对象于3月9日(星期二)下午1:30前,到市人大楼二楼常委会会议室参加会议。
请市融媒体中心安排记者参加。
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