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市人民法院:
根据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孙一鸣提请,经2023年11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施沈东同志任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新同志任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陶萍同志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免去季建华同志市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袁斌同志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