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市人民法院:
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朱劼纯提请,经2023年3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李军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
林爽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叶玉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宋会谱同志任市人民法院锦丰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静超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陶萍同志任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曾宪佳同志任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缪春霞同志任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
刘运义同志任市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免去石松林同志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樊逸峰同志市人民法院凤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