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8日,张家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作出了《张家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张家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现印发给你们。
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12月1日
张家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张家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1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
张家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会议决定:张家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上旬在沙洲宾馆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张家港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张家港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财政预算;票决2024年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听取和审议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张家港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选举。